江西一地竖牌曝光「失足妇女」「违法房东」照片,警方回应称已撤除告示牌
据“南康公安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南康区公安局7月1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,近日,我局金鸡派出所在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工作中,工作方法简单,通过竖告示牌警示震慑违法犯罪,引发社会关注。对此,我局高度重视,已撤除告示牌。
今后,我局将严格依法履职,改进工作方式方法。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据极目新闻,7月11日,有网友反映,在江西赣州南康区街头,有派出所立了一块告示牌曝光“失足妇女”“闲逛召妓人员”“违法房东”的照片,并称:“此处失足妇女已被拘留!你已进入监控区域,请不必再来此闲逛、游荡,否则将拍照曝光!”派出所工作人员称,告示牌是近日立的,目的是整治卖淫嫖娼。
7月11日,有网友反映,在江西赣州南康区街头,有派出所立了一块告示牌曝光“失足妇女”“闲逛召妓人员”“违法房东”的照片,并称:“此处失足妇女已被拘留!你已进入监控区域,请不必再来此闲逛、游荡,否则将拍照曝光!”派出所工作人员称,告示牌是近日立的,目的是整治卖淫嫖娼。
网友拍摄的照片显示,在一街边门店附近,立了一块落款为金鸡派出所的告示牌,上面曝光了多张“失足妇女”“闲逛召妓人员”“违法房东”的照片。告示配有如下文字:“此处失足妇女已被拘留!你已进入监控区域,请不必再来此闲逛、游荡,否则将拍照曝光!”“举报组织卖淫团伙,重奖!”“房东提供卖淫嫖娼场所,拘留!”同时还留有举报电话。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这些照片已被打码处理。
有网友称,该告示牌位于江西赣州南康区金鸡路。11日,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告示上的举报电话,对方自称是金鸡派出所工作人员,告示牌是派出所最近在金鸡路附近立的,目的是整治卖淫嫖娼。
有律师表示,该告示对卖淫嫖娼者或潜在的卖淫嫖娼者都是一个警示和警告,避免再次发生卖淫嫖娼行为。这种公示行为在法律的许可之内,但有一个条件——公众无法通过这些公开的信息锁定特定的某些人。